12月1日起新規實施,你需要知道這些叉車安全新規程!
發布時間:
2023-12-12
從2023年12月1日起,一些新的叉車規程將開始實施,包括叉車的定期檢驗周期調整、安裝監控裝置的要求,以及對特定類型叉車安裝視頻監視裝置的規定。以下是需要您知道的這些叉車新規程的詳細內容:
法律具有普遍性,即法律所提供的行為標準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一概適用的,要求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一旦觸犯法律,便會受到相應的懲罰,對其教育,改良。
在《場(廠)內專機動車技術規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規程中,叉車應設置司機權限采集器、司機坐(站)姿狀態感知系統等。
如果叉車未安裝監控裝置,或者監控裝置失效,根據《場(廠)內專機動車技術規程》(TSG 81—2022)規定,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將判定該臺叉車檢驗結論為不合格。
側面式叉車和額定起重量大于10噸(不包括10噸)的座駕式叉車應安裝視頻監視裝置。這一裝置應分別安裝在側面貨叉處和車后方。這一新規旨在遏制因駕駛盲區導致倒車傷害事故的發生。
此外,對于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車,不要求需安裝監控裝置,定期(次)檢驗可以不包含相應項目。但對安裝有監控裝置的上述叉車,定期(次)檢驗應當包含相應項目。同時,鼓勵使用單位按照新版規程的要求,對在用叉車加裝監控裝置,提高使用性。
企業應該加強對叉車的維護和管理
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
叉車的性能符合要求
以下叉車操作的“五個需”
“每日八查”以及“十不準”
請好好牢記
1、作業現場其他人員沒有與叉車保持距離時需立即停止作業;
2、交叉路口行車需減速、鳴笛、進行KY確認;
3、叉車停止作業下車時,需熄火、拔鑰匙、拉手剎;
4、每日始業前,需按照點檢內容進行仔細點檢方可作業;
5、叉車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需遵守“停呼等”的原則。
1、查冷卻水、機油
2、查手剎、腳剎
3、查大燈
4、查轉向燈
5、查倒車燈
6、查倒車蜂鳴器、危險警示燈
7、查風扇窗
8、查外觀
1.不準在升降貨叉的同時行車;
2.不準利用慣性卸貨;
3.不準用單貨叉作業;
4.不準超載作業;
5.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;
6.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易燃易爆物;
7.不準在貨叉、貨盤上站人作業,起升貨物后,貨叉下嚴禁站人;
8.不準將貨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長距離行駛;
9.不準用貨叉挑、頂、撞貨盤的方式卸貨;
10.不準速,在倉庫內載物行駛限速5KM/h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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